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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07 12:03:27   地区:河北   浏览:0

  (三)体检

  由我院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中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附件一:《河北省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二: 《报名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河北省中医院(heet://wwww.hbsz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所有纸质报名材料,不退还。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省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河北省中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11-69095016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邮政编码:0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