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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疏勒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公告
2017-01-29 12:57:21   地区:新疆   浏览:0

3.组织考察、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月5日前,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同步征求政法、民宗、公安、信访、计生等相关部门及人选所在村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意见建议。合格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拟推荐考录(招聘)人选后,在本县主流媒体及其所在乡镇、村公示7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经公示及核查无异议的人选,确定为参加初试人选。

4.组织初试、体检。2月9日-11日,由县人社局分别组织符合条件人选笔试、面试,地委组织部将安排巡考,检查指导初试工作。笔试试题和面试题由县人社局单独命制,笔试内容以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安排部署及《惠民政策明白册》为主,面试内容以新疆村干部培训“十讲”内容为主,笔试面试采用参试村党组织书记母语和文字进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重点对文盲、半文盲和语言表达能力弱、健康状况不符合招录条件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

5.确定初步推荐人选。2月18日前,县委召开常委会,根据参试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分配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并在人选所在乡镇、村再次进行公示。

6.地区审核。2月20日前,地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局、公务员局对县市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社会关系。

7.组织报名、考试。2月22日前,由地委组织部按照分配名额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报自治区党委基层办统一审核、报名。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推荐人选与自治区2017年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同步考试,单独考录(招聘)。笔试试题和面试题由自治区人社局、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农村实际专门命制。

8.确定考录(招聘)人选。地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统一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招聘)的,由地委组织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考录(招聘)手续,并组织初任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扩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规模,是贯彻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聚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具体体现。此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人社局、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委和驻村工作队审核推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考录(招聘)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严格推荐,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确保考录(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向反恐维稳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村倾斜,注重向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党组织书记倾斜,注重向“五无村”“星级化”创建突出的村倾斜,放大激励效应,真正把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关心关怀传递下去,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三)加强动态管理。村党组织书记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考录(招聘)资格。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县乡两级党委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考录(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大考录(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资格条件的宣传力度,对提供假学历、假档案、假成绩以及更改“三龄”等违纪违规行为,初试中徇私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录用的,按照《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由考试机构或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考录资格的处理,并报自治区人社、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