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城区学校招聘计划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生。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未能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果个别学校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录用时,在录用人员(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在非城区学校岗位中选择就业。
(4)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试讲(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以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2.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规定日期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公示期满后,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7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7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5)体检不合格的。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特殊教育学校参照非城区小学进行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用等执行。
3.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教育网》、《东阳人才网》,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或86655732,监督电话:86092193。市纪委监督电话:86092390。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2017年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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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近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相近限定
2.2017年初中新教师招聘计划
3.2017年小学(特殊教育)新教师招聘计划
4.2017年小学面向代课教师招聘计划
5.2017年东阳市幼儿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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