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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7-01-19 14:40:28   地区:重庆   浏览:0

时间: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17日(全天,起止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复审时需提供材料:①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④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应聘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⑤其他报考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复审时需提供材料:①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④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应聘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⑤近年代表性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成绩证明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参加复审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核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应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实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

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60分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并由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务。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模拟授课(试讲)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为20分钟内。模拟课堂教学的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60分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并由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务。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

2.应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人员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由组织人事处通知。考生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试。

岗位技能考核:岗位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院通知为准,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岗位技能考核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