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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
2017-01-11 17:10:29   地区:辽宁   浏览:0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凌海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招聘工作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原标题: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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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