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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265人公告
2017-01-05 19:41:03   地区:山东   浏览:0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招考办公室0535-6905229,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见附件5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783596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原标题: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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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2017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5.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表.xls

中 共 烟 台 市 委 组 织 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