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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临汾古县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18人公告
2016-12-29 15:50:46   地区:山西   浏览:0

3.面试

面试工作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批准,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七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以上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审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古县电视台、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核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83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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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古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