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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霍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2016-12-26 11:52:16   地区:山西   浏览:0

⑤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按时向市公开招聘领导组上报考核结果。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霍州市电视台、霍州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本公告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5624480

原标题:霍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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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2016年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