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五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地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士兵退伍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乌当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书面证明原件(需注明聘用岗位、已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村(居)工作人员”提供《当选证书》、任职文件、村所在乡镇(社区)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已服务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满3年)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复审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经区招聘办核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2017年2月20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招聘办2017年2月22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十三、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B类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C类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可进行复检。
体检复查结果公布后,考生对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区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
- 2025贵阳市乌当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五岗)7人简章
- 2025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公告
- 2025黔西南州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3人简章
- 2025贵州科学院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
- 2025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州考聘工作人员84人公告
- 2025贵州金沙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第二批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30人公告
- 2025贵州安顺市组团参加贵州省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492人公告
- 2026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事业单位 (企业)人才引进520人公告
- 2025黔西南州普安县县直单位、街道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公告
- 2025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7人公告
- 2025贵州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 2026贵州省黔东南州事业单位(企业)人才引进520人公告
- 2026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事业单位(企业)人才引进520人公告
- 2025贵州金沙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