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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乌当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6人公告
2016-12-23 15:48:30   地区:贵州   浏览:0

3.截止2016年12月2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6年12月2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原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乌当区行政中心羽毛球馆(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旁)。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乌当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报名信息表》中所填内容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请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乌当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zwd.gov.cn/)

(二)缴费

1.缴费及办理免除报名费的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获取缴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缴报名费。

五、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于2017年1月3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改报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改报地点:乌当区行政综合楼十楼1011室(乌当区育新路156号)

报名前两日各岗位报名情况于次日在报名现场进行公布。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总体报名情况待取消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完成后,2017年1月5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