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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崆峒区党群部门选调22人公告
2016-12-23 15:49:24   地区:甘肃   浏览:0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注:选调区委报道组工作人员总成绩按此办法确定后,再按照奖励加分办法计算加分分值,两者相加为最终总成绩(奖励加分办法见附件3)。

6.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7.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和相关选调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并写出考察材料。

8.确定人选:依照总成绩(含加分分值),综合组织考察情况,分岗位按选调计划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试用人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9.工作试用。拟选调人员在相关选调单位上班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10.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个人试用期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公开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崆峒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933-8226325

监督电话:0933-8216545(区纪委)

0933-12380-02 (区委组织部)

原标题:关于平凉市崆峒区党群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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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凉市崆峒区党群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2.平凉市崆峒区党群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平凉市崆峒区委报道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奖励加分办法

平凉市崆峒区党群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