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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2016-12-12 20:24:38   地区:河北   浏览:0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四类岗位分别出题。报考全科医师的人员,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人文,满分为100分;报考中医医师的人员,笔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人文,满分为100分;报考执业护士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人文,满分为100分;报考财会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知识、财经法规,满分为100分。

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根据统一招聘计划以及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2017年1月9日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社网站和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2017年1月11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桥西区卫生监督所(广平街与新石南路北行50米路西)。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定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1寸照片1张(同笔试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月16日9:00至2017年1月17日17:00止,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石家庄市人社网站和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社局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