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各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招聘录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www.wxedu.net)和学校网站(www.wzzjz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并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 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学校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41107。
八、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2360。
原标题: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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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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