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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新乡县事业单位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招聘19人公告
2016-12-06 18:21:33   地区:河南   浏览:0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等综合能力;也可以结合专业命题答辩,考核应试者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则按照学历高低、获奖情况顺序等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名、笔试、面试中任何一个环节未参加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做出是否递补的决定。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考察后的最终名次,由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先后顺序选择岗位和乡镇。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解聘手续,移交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对不参加这次招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愿意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专业特长自主创业、自谋发展的,积极鼓励、支持和帮助,并按豫办〔2012〕36号文件规定,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后,解除合同,不再聘用。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考试的各个程序环节中放弃的考生,要主动联系新乡县2016年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