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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12-01 00:31:01   地区:天津   浏览:0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招聘单位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由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临港经济区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两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社局022-66619051 ,工作人员:游建雄

监督电话: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纪检室022-66619335

原标题: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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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及资格条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