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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公告
2016-11-26 00:09:5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孙吴县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检测员岗位1名;

孙吴县胜山要塞文物保护开发管理中心旅游管理员1名;

孙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指挥中心文秘岗位3名,翻译岗位1名;

孙吴县正阳山乡农村经济技术中心微机员岗位1名;

孙吴县西兴乡农村经济技术中心微机员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7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孙吴县人社局(5楼513室)

联系电话: 7233148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事业招聘专栏公布。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20分)和专业知识(80分)。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