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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省承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7人公告
2016-11-26 00:13:27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体检

拟选聘人员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复核、公示

将选聘人选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核合格后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cd.lss.gov.cn)对外公示7天。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被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已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cd.lss.gov.cn)上对外公布信息。在选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053591

3.监督电话:0314-2053591

4.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简章由承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6年农科所选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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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暂无)

河北省承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