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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市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公告
2016-11-19 23:59:58   地区:海南   浏览:0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四)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既可报考定向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面试人员递补:笔试成绩公告后、资格复审期间有入围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人员递补:体检过程中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根据1∶1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

考察人员递补:体检结束后,考察过程中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根据1∶1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18—35周岁(1980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4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75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四)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6年12月5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学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

文昌市户籍是指在2016年12月5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学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文昌市的人员。

(五)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考试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调配室:0898-63330057

传 真:0898-63330508

原标题:文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点击下载>>>附件1-8.rar

1、2016年文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市属事业单位)

2、2016年文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2016年文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镇农业服务中心)

4、2016年文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5、2016年文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镇安监站)

6、2016年度文昌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系统管理员岗位)

7、文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

8、诚信承诺书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