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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省气象部门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50人公告
2016-11-16 18:10:37   地区:湖北   浏览:0

因考生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参加省局及武汉市局所属单位岗位面试落选,且同意调剂到市县岗位的考生,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市县空缺岗位。

(3)面试名单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六)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调剂的岗位应进行公示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应从报名参加调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调剂后的空缺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补录招聘。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应在2017年7月1-15日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7801

网址:http://www.hbqx.gov.cn

E-mail: hbqxrszp@126.com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东路3号

原标题:湖北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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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doc

2.湖北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