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参加省局及武汉市局所属单位岗位面试落选,且同意调剂到市县岗位的考生,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市县空缺岗位。
(3)面试名单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六)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调剂的岗位应进行公示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应从报名参加调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调剂后的空缺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补录招聘。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应在2017年7月1-15日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7801
网址:http://www.hbqx.gov.cn
E-mail: hbqxrszp@126.com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东路3号
原标题:湖北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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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气象部门2017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doc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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