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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工商学院招聘教师2人公告
2016-11-16 18:17:38   地区:吉林   浏览:0

体检合格的,学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商学院网站(http://www.jlbtc.edu.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306106 82306107(吉林工商学院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原标题:吉林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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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吉林工商学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