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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乐至县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40人公告
2016-11-16 18:19:24   地区:四川   浏览:0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楼政工人事股(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二)技能操作考核

(1)技能操作考核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技能操作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技能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

(2)技能操作考核时间:2016年12月6日(具体见准考证)。

(3)技能操作考核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体检费由考生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聘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考核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档案材料审查、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审核)。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公开考核招聘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在被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社局管理。

四、纪律及其他

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请向乐至县监察局、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