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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海口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第一号)
2016-11-15 22:22:25   地区:海南   浏览:0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职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审议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34室 邮编:570135

联系人:宋文军 联系电话:0898-68723816

监督电话:0898-68722765

原标题:海口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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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