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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公告(1300人)
2016-11-15 22:29:13   地区:新疆   浏览:0

2.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旅(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和结婚证等材料。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其中:

1.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任职文件和立功相关证明;

2.在社区工作的非在编人员须提供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本人所在街道(管委会)及社区出具的鉴定、考核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

(七)体检

体检对象: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人员填写《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考察政审视为不合格。

(九)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含试用期)。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6年11月14日

网络报名:11月14日12:00-20日18:00

网络缴费:11月14日12:00-21日10:30

打印准考证:11月23日10:30-25日24:00

(二)笔试: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详见准考证)

地点:乌鲁木齐市(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11月30日18:00

(三)体能测评:12月上旬

(四)资格审查:12月上旬

(五)面试:12月中旬

(六)体检:12月中旬

(七)考察政审、公示、聘用:以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0991-466927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 0991-4689259

举报投诉邮箱:wlmqrsjjjs@163.com

以上电话请在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期间拨打。

原标题: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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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岗位表.zip

2.报考说明.zip

3.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考察政审表.zip

4.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专业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