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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教育学院第二次招聘2人公告
2016-11-15 22:36:38   地区:广西   浏览:0

(3)面试

①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场应变、综合分析、语言组织等能力。

②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考试,以答题形式进行。

③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实行综合百分制,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自行查阅。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自行查阅。

(七)体检

 

拟聘人员需到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拟聘人员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补缺。如进行补缺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补缺。需要复检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将在广西人才网及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自治区编委办公室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聘用

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5656930(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其他事宜

(一) 本次应聘工作的相关后续通知均在广西教育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自行查阅,过期自误。

(二)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gxec.net.cn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北校区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5625645

原标题:广西教育学院 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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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广西教育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教育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广西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