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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邵阳市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16-11-15 22:38:54   地区:湖南   浏览:0

3、考试时间:专业理论知识笔试与实际操作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2日—12月13日到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4、综合成绩合成: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排名, 专业理论知识笔试仍相同者,按其学历高低排名,学历相同者按资格证高低排名。

(四)体检

1、按照各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数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者,则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核情况确定各职位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人社局下发的录取文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报到等,均视为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禁考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聘用后放弃者,不进行递补,并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6、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22377(县卫计局)

0739-4826977(县卫计局纪检监察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