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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惠水县地方税务局招聘派遣制人员6人公告
2016-11-11 15:45:21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为当天公示,考察结果在考察结束后作5个工作日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违纪违法者按照规定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表现经考核合格后进行续聘。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为临时工作人员,不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范畴,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接受县地税局、国税局的业务培训、工作安排、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工作指导。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县政府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其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二)聘用人员除领取相应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应由单位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聘用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绩效工资由县地税局、国税局根据聘用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六、最低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最低在聘用岗位上要服务满五年,服务不满五年的,按每差一年支付1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地税局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原标题:惠水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惠水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