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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广东深圳市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91人公告
2016-11-06 16:10:07   地区:广东   浏览:0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5),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2.报考时间:2016年11月7日 10:00至11月11日17:00。

2016年11月24日16:00至11月26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同日举行的我市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6年11月27日(周日)上午。

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6年12月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6年12月17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5、2016、2017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