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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酒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6-11-01 15:48:41   地区:甘肃   浏览:0

酒泉市林果服务中心林果技术服务推广、林木育种和林产品加工指导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在笔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2)考试组织: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酒泉市林业局、酒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

(3)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17日—18日到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富康路26号)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市林业局、酒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百分比+面试成绩×面试百分比。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 (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各级人事部门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