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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四川宜宾学院教师招聘8人公告
2016-11-01 15:55:26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即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附件3)。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11月26日在宜宾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6年11月29日12:00前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11月29日16︰0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831-353098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化的查分结果于2016年11月30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11月25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宜宾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宜宾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303室,联系电话0831-35309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宜宾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心理辅导教师岗面试形式包括现场答辩和现场心理咨询。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回答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的问题,主要让应聘者分析作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者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现场心理咨询主要由考生现场对设计的心理咨询情境进行模拟辅导。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现场答辩时间10分钟,现场心理咨询时间10分钟。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70分,现场心理咨询30分,不指定参考教材。

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形式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两部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试讲时间15分钟,专业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试讲可采用黑板板书的方式,但在试讲过程中不得出现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试讲60分,专业答辩40分。专业试讲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