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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沧州市直党群系统招聘32人公告
2016-10-27 19:06:49   地区:河北   浏览:0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有基层工作经历者。

八、体检、考核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核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普通类全日制毕业生无需认证)。请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2178199

原标题:沧州市2016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截止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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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沧州市市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016年沧州市市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