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下半年四川自贡市属事业单位聘用31人公告(含教师)
2016-10-25 20:52:26   地区:四川   浏览:0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6年11月1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 笔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00%+政策性加分。

(2)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2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60%。

5.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2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笔试查分: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6年12月13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登记,2016年12月14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公告以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2)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其他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