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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6-10-18 15:52:34   地区:江苏   浏览:0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sjw.nanj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中,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52851809;025-52851808;

2、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公室:025-83731503;

3、南京市燃气管理处: 025-69978205。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5346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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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