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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凉山州普格县临聘99名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2016-10-09 23:03:08   地区:四川   浏览:0

5、普通话水平要求(25分)。评分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25分、二级乙等20分、三级甲等15分、三级乙等及以下10分。无普通话等级证不得分。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人员应在应聘后一年内取得。

6、性别条件(5分)。评分标准为女性5分,男性不得分。

7、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精准扶贫”工作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加15分。

若综合得分并列,则依次比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等级、性别;若再次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则在同意调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临聘采用现场评分。评分结束后,报名人员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三)体检

1、体检(尿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8:30在教科知局集中)

体检地点:普格县人民医院

体检人员自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空腹参加体检。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4、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临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及上岗

聘用人员须参加州、县统一安排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未经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聘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834-4773820本公告由普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格县人社局 0834-4773007

普格县教科知局 0834-4775095

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察局 0834-4773820

原标题:普格县公开临聘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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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普格县“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普格县公开临聘

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