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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2016-09-29 15:08:08   地区:四川   浏览:0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提供最新的继续教育情况)。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笔试缺考、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若递补后实际开考比例仍然低于3:1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由盐边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卫生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只考综合知识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报考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体检由盐边县卫生局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