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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盐边县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2016-09-29 15:08:08   地区:四川   浏览:0

盐边县广播电视台记者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现场采访、摄像、写作及编辑。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专业技能测试合格。

2.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岗位类别 科目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及分值 岗位类别 科目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及分值
所有岗位 综合知识 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120分钟满分100分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医学综合 解剖、生理、病理、药理等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护理、检验、药学等医学专科知识 120分钟满分100分

3.除盐边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实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对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对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