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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省直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65人公告
2016-09-19 11:29:49   地区:甘肃   浏览:0

六、面试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现行规定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实行百分制,现场评分,当场亮分。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平均成绩(百分制)与面试成绩(百分制)7:3的比例确定。即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应组成考察工作小组,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人事档案及与招聘有关的情况。考察可以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面试成绩为零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十、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同时公布受理机构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得递补)。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拟聘人员中,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一、监督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各招聘单位进行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9月19日后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