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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省直事业单位、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65人公告
2016-09-19 11:29:49   地区:甘肃   浏览:0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1。报名确认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岗位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缴纳的考务费全额退还至应聘人员缴费卡账户。

通过资格初审达到岗位开考比例人员姓名中有个别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有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时,报名截止前可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修改信息,修改时须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更改报名信息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经核对一致后,方可更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符合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0月24日到10月28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见第十二条)。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方面。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08:30至10:00。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10:00至12:00。

(三)笔试地点。笔试在兰州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携带的证件和考试工具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要求内容齐全、照片清晰),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碳素笔,但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成绩查询

拟于2016年11月中下旬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提供笔试成绩查询服务,具体查询时间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数量确定,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站通知考生(网址见本公告公布的《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列表》和《甘肃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列表》)。笔试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根据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仅限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加盖公章)等材料,按照公告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严格审核。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意其参加面试,发给《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形成的岗位面试人选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特别提示: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随时关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关于资格复审的通知(包括资格复审的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或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了解资格复审的情况,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身份证遗失的,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遗失的,应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有效证明(须附本人照片),并注明原因和原证件号码、毕业生姓名、毕业院校、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等主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