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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桂林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01人公告
2016-09-19 11:30:34   地区:广西   浏览:0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26日8:00—9月30日18:00

打印报名登记表:2016年9月26日10:00—10月12日16:00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地址: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桃源大厦后面)

面试资格复审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桂林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缴交面试费5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3日8:00—10月21日16:00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领取缴费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面试),过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已缴面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已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由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于10月24日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