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下午5:30。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加分
1.七星关区内父母双方都是七星关区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的孩子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名时需提供当地计生办及县级计生局出具的加分证明。
2.在毕节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服务期不足一年不予加分),服务期满二年不足三年的加5分,服务期满三年及以上的加7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报名资格审查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见习生提供各县区引导办出具的加分证明;“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千人计划提供各县区团委出具的加分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3.以上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
(六)加分公示
加分公示时间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上公示。
(七)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笔试科目:
1.报考七星关区委宣传部01职位笔试科目: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报考其他职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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