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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四川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25人公告
2016-09-05 16:14:01   地区:四川   浏览:0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问答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

4、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其中:语言表达占20%、逻辑思维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5%、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占60%。

5、面试成绩计算

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的方法确定。

(二)政审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核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进入体检,用人单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通过本单位官网公布。体检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补充人员后,在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考核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审核确认后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核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公告由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咨询电话:0813-5532186、13550751753

附件:自贡市卫生精神中心汇总.rar

1、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二〇一六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