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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科技馆招聘13人公告
2016-09-02 15:06:34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照面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通过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认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科协网(www.gxast.org.cn)、广西科技馆网(www.gxkjg.com)公示,并在广西科技馆内张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批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本公告由广西科技馆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相关网站和广西科技馆内通知(详见本公告),请报考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广西科技馆招聘咨询电话:0771-2818063。

(三)招聘监督电话:0771-2630620、2630565。

原标题:广西科技馆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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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科技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广西科技馆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