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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西昌市事业单位考聘155人公告
2016-08-30 16:05:09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考试

(一)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考聘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合面试(专业笔试)方式进行。

1.需要专业知识考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写作》)×60%+《专业知识》×40%

2.需要面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写作》)×60%+《面试成绩》×40%

(二)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请参阅原四川省人事厅相关文件(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卷面分值满分70分。

2、公文写作,卷面分值满分30分。

3、专业知识(面试),卷面分值满分100分。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费(西昌市大水井12号市政府3楼)。

(四)2016年9月21日9:00-12:00在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或拟面试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文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公文写作》成绩再次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体检人员名单(或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面试或体检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

(六)面试

报考需要面试的岗位的考生,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折合后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确定,按录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文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公文写作》成绩再次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递补考生须无缺考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须经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