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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11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30 16:19:37   地区:甘肃   浏览:0

2.被聘用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的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享受同类人员的有关待遇。

3.其他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4.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焦有军、赵瑜

咨询电话:0931—5607590、5607592

举报信箱:lgxzzrs@163.com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931—8552497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2日

来源:

http://www.lzhtp.gov.cn/html/20160823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