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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6-08-24 15:34:28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序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红盾网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成绩(开考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只开考面试的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招聘单位将组织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照考核的有关规定确定递补人员。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核、聘用、入编、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的有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和考试成绩排序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若有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直接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5530325,监督电话:0771-5531135。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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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