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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第二批)
2016-08-24 15:41:20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已具备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身份的使用本单位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编制,按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管理。其他引进人才全部占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单位有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单位没有事业编制的,占用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财政拨款专项事业编制。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前锋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实行半年考核期、一年试用期。考核期满合格的,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博士为15万元,硕士为8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5年服务期内,按博士每年1.5万元、硕士每年1万元发放生活补贴。

(三)引进人才到岗后,前两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适当的住宿条件。

(四)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由广安市统一组织的科级领导干部定向公选,或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及时提拔使用。

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6-2883066)。如有其它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党建网”“广安人才网”“前锋党建网”“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原标题: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2016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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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前锋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表.xls

2.2016年前锋区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