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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8人公告(第三次)
2016-08-24 15:44:03   地区:四川   浏览:0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缺考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聘用: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2631916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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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第三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