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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右江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2016-08-16 23:09:53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经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以面试的组织协调能力要素分数高确定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人选名单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右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再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2015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右江区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右江区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右江区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右江区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