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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省民族歌舞团招聘2人公告
2016-08-09 17:54:40   地区:贵州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专业测试主要内容及时间: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确定,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等。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8月30日9:00-18:00;测试地点:贵州省民族歌舞团(南明区月亮岩路21号)。考生须于2016年8月26日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贵阳市云岩区省政府大院5号楼0823号室)领取准考证。

专业测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面试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8月17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