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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所引进优秀人才4人公告
2016-08-09 00:01:28   地区:广西   浏览:0

4、公示、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钦州人才网、钦州人大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成立由纪检组、人事、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二)招聘单位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闱方式进行,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刷、运送、交接和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引进为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联系电话:0777-3689096、3689926。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3689578。

原标题:2016年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所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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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表.doc

2016年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研究所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