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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焦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人公告
2016-08-05 15:37:10   地区:河南   浏览:0

(四)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委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 ,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信息发布

焦作卫生信息网(//www.jzwsj.gov.cn)作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由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咨询电话:0391—3569293(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电话:0391—2118978(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焦作市2016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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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焦作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016年焦作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